文学作品读后感(第1篇)
俗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好书——《雾都孤儿》。作者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的著作之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在一个北风呼啸的冬天,一名男婴在救贫院里诞生了,他的母亲随后就去世了,成了孤儿。救贫院的人给他取名叫奥立弗?特威斯特。
在救贫院里度过了凄苦的童年,9岁就开始当童工。书里共有22章,我最喜欢第2章——在棺材店当学徒。救贫院把奥立弗送到了棺材店。棺材店老板决定先试用几天。索尔贝里老板仔细打量奥立弗,然后让人给他弄点剩饭。奥立弗晚上睡在棺材里,感觉让人不禁打寒战。奥立弗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感觉天生就是干这一行。和他一起学徒的还有个叫诺厄。诺厄对奥立弗很不满,一次戏弄他,把他弄哭了,一边拧着耳朵,一边骂奥立弗。奥立弗气的咬牙切齿,一把卡住诺厄的脖子。索尔贝里太太帮诺厄他们一起打了奥立弗,把他锁在了屋里饿着他。奥立弗哭了很久,他收拾衣裳等天亮打算逃走。我读到这里,热泪盈眶,诺厄他们的所作所为真是太可恶了。奥立弗真是太善良了!
这部小说写得太令人伤感了,奥立弗真是个可怜的孩子啊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2篇)
今天我读了《狼牙山五壮士》这篇文章,读后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五位壮士,为了掩护群众和主力部队转移,诱敌上山,顽强歼敌,把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最后英勇跳崖的故事。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这壮烈豪迈的口号声,这是英雄的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声音!这声音让我感到五壮士视死如归,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慨。他们对日本帝国主义有着满腔的仇恨,有着对党和人民无限的热爱和忠诚啊!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到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有多少中华儿女英勇无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用血肉之躯挡汽油弹的毛岸英……有这样一位爱国志士让我难以忘怀!近代著名的爱国志士谭嗣同在戊戌变法失败后,为国慷慨捐躯。在刑场上,他昂首挺胸,毫不畏惧,慨然提笔,写下了“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惊天地,泣鬼神的诗句,激励着无数爱国志士为了改变民族的命运前仆后继,宁可粉身碎骨也决不退缩。看着这位爱国志士谭嗣同和五位壮士多么坚贞不屈,为了民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我要好好学习,以英雄们为榜样,长大了要为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3篇)
因为生活琐碎的事情,断断续续,历时近一个月,终于真正读完了《人生》这本书。首先感谢一位朋友把这本书借给我读。
七月的第一天,读完最后一行字的时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因为故事中那个叫巧珍的地地道道的农村姑娘,她热烈而纯粹的爱情,以及像土地一般宽厚包容的品格,是金子一样闪亮的心。
说实话,最初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得有些漫不经心。上学时读过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由于感到前半部分的枯燥而放弃继续阅读。拿到《人生》时,故事发生的背景也是八零年代,与现实的物质充裕的生活似乎相隔甚远。不过,还是一有时间就坚持阅读。也正是那份坚持,才有了后半部分的吸引和震撼。
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出生在陕北农民家庭的有梦想青年,做为庄稼人的父母含辛茹苦供他到县城上学直到高中毕业,成为那个时期少有的文化人。后没考上大学回乡教书,日子本过得舒适惬意,不料被村干部高明楼的儿子挤掉了饭碗,落地当了农民,成为像村庄里所有男女一样的庄稼汉,必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跟着集体劳作。
内心苦闷,情绪低迷的时期,村里的旺户人家刘立本的二女儿刘巧珍挽救了他。不顾全村人指点非议,义无反顾地选择和高加林在一起约会,对他一往情深,全心全意的付出。两个人沉浸在初恋的幸福当中,暂时掩藏了高加林心中渴望远走高飞的大城市梦想。
后来,高加林的军人叔叔复员转业调回县城,马屁精马占胜通过暗地疏通关系,使高加林重新脱离农村生活,成为县城一名记者。心中激昂的梦想再次燃起,凭借才华和热情,在“外面世界”体味着自我价值实现的美好。
与此同时,与高中才女黄亚萍的再次相遇,激起了两人对彼此的爱的渴望。于是高加林放弃淳朴善良的刘巧珍,黄亚萍抛弃相恋多年的张克南,在全县议论声中开始张扬地出双入对,享受所谓的罗曼蒂克爱情。绝望悲恸的刘巧珍很快另嫁他人,前男友张克南的妈妈存心报复,揭发了高加林靠走后门得职位的事实,使得高加林又被打回到农村。
认清形势的高加林与黄亚萍断绝关系,沮丧痛苦地回到曾经生活的家乡。与巧珍相恋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适时她已为人妇。家人与村民的宽容和语重心长代替了唾骂和奚落,巧珍一如既往的善良宽恕,依然不求回报的为他能够回乡执教而奔走,使他深深醒悟到做人品格的缺失,已错失了人生最珍贵的人。
小说读到结尾,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收获。使我感受到文学大家留下来的作品之所以能够被现世的我们传阅为经典,因为他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将人物的悲欢离合,以及人性的光辉非常精妙的展现出来。而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小说,只道你浓我浓。
路遥使我感受到,真挚的爱情与人的品格是分不开的。小说读到一大半时,我对刘巧珍这个人物依旧没有太多好感,只觉得她没文化,傻乎乎的执着,怎么样也跳不出农村,和高加林不般配。直到她失去了爱情,她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更没有死缠烂打不放手,而是勇敢坚强地继续下地干活,通过在土地上挥洒汗水来释放心中的痛苦,向所有人证明了她的倔强不屈和无悔。不仅如此,高加林因被人告发再次回到他认为的梦想破灭的农村时,她没有恨他报复他,而是选择说服家人原谅自己一直以来深爱的人,继续支持他。
读到此时此刻,我深深震撼于路遥先生写这本书的用意,这是对中国最大群体——农民品格的讴歌!同时,通过主人公高加林的人生起伏,戏剧性地向读者说明了人生选择的重要性。
刘巧珍的爱情如同她的品格一样闪亮,这正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农民所拥有的。在她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善良朴素,热情真挚,勇敢顽强,以及无怨无悔的执着,是当下许多年轻男女所没有的,也是值得敬畏的。
小说中另一个不得不提的女二号,就是官二代美女黄亚萍。她与巧珍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世界。想到她,就想起她在县广播电台播音的声音,高加林每每听到就热血沸腾的声音!也想起她的智慧,可以与高加林谈古论今,她的远见卓识总能使高加林热情洋溢地憧憬美好未来,沉浸在梦想成真的欢乐中。也会想起她的任性,大小姐脾气。她的爱情比起巧珍,更加势不可挡,更加自我,也可以说是自私。她的爱是有条件,霸道的。“我爱你,你必须满足我的一切要求”!
张克南更适合她。同样在张克南身上体现了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
最后,依然对巧珍妹妹那番话感慨万分,希望以此勉励自己:
“以往的事,不要过分想。对待社会,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的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4篇)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在豪杰辈出的乱世三国中,最令我折服的就是风流儒雅的东吴大都督——周瑜!就连大名鼎鼎的苏轼这种豪放的诗人也忍不住手痒,挥洒笔墨,为他写下了千古绝唱的<赤壁怀古>,成为自己的代表作。
我欣赏周瑜指挥若定的大将风采,他手摇羽扇,头绾丝巾,谈笑之间百万曹军灰飞烟灭。在历史诸多方面,周瑜远比诸葛亮有名气。周瑜不仅腹有兵书,更精通音乐,大多数人都知道”曲有误周郎顾”这句话,意思是周瑜在喝醉的情况下,听别人演奏的乐曲,只要稍有一点差错,都逃不过周瑜的耳朵。这也说明了周瑜的才华盖世。
说起奸雄,会想起的是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不可天下人负我”这句话充分的描写出曹操的奸猾。但是我却打心眼里佩服曹操的坚强,曹操因为自己的祖父是个宦官,在当时的上流社会没有地位,也经常被人瞧不起。但是曹操能够做到仰起头,不理会他人的嘲笑,奋发图强,终于取得了成功。他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当他的小儿子曹冲去世的时候,他悲痛欲绝,甚至担心小儿子一个人在坟墓里太孤单……在文学上,他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诗歌散文,对建安文学的形成和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对的起”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也”这句话。
历史早已翻过。虽然我们见不到三国豪杰们的英姿,但是能从史书上去了解。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我们应当珍惜美好时光,创造一个属于我们的时代!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5篇)
张爱玲的《半生缘》其实又叫《十八春》。从前在电视里看过,不过读书似乎更有感觉。原来有时候,缘分只有半生。
顾曼桢是生活在上海的六安女子,长得不俗,有些文化,是个气质与美貌并存的才女。只可惜上天似乎总不眷顾红颜。她的家境不好,父亲早逝,母亲素来软弱,所以整个家只能靠她姐姐曼璐当舞女赚钱养着。她想改变现状,可无奈年幼时使不上劲,等到她可以帮上忙了,所有的一切却又偏离了原来的轨道。沈世钧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富二代,他本来有自己的追求,不想依靠家里的,可不知怎么的,理想追着追着就忘了,他和曼桢爱着爱着就散了。顾曼璐是曼桢的姐姐,祝鸿才是曼桢的姐夫,他们一个有美色一个好色,也算是绝配了。
故事其实并不复杂,不过是曼桢与世钧相爱多年,最后因为种种误会分开了。在他们分开的这些年间,曼桢被她姐姐骗到了她姐夫的床上,生下了她姐夫的儿子,最后被逼无奈在她姐姐死后嫁给了她姐夫。世钧呢?在与曼桢分开后另娶了他人,生了三个孩子。一别十四年再相见,两人解释了从前所有的误会,原来所谓的曼桢变心了,曼桢嫁人了,曼桢不爱世钧了,世钧嫌弃曼桢了都是误会。世钧十四年后明白了,那又怎样呢?正如曼桢所说的,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看过《半生缘》的人大多都讨厌祝鸿才,而我却极其看不起沈世钧。祝鸿才的不堪是暴露在人前的,而沈世钧的胆怯却藏在心里。他不敢爱,不敢反抗,到最后甚至连思念都战战兢兢的。如果他再多相信曼桢一点,如果他再勇敢一点,如果他离开曼桢后再单身久一点,他们也许还回得去。如果在曼桢出事前,他能像他说的那样爱她、义无反顾的娶她,结局也许不会那么糟糕。可惜,沈世钧没有这么做,他的思想还是有些古板的,至少我这样认为。
著名学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夏志清曾说:“张爱玲是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也是五四以来最优秀的作家,别的作家在文字上、在意象的运用上,在人生观察和透彻深刻方面实在都不能同张爱玲相比。”透过《半生缘》看人生,我发现,人存于世,终是逃不过名、利、情的纠缠。叔惠为名出国,放弃旧爱;曼璐为利出卖妹妹,泯灭人性;曼桢为情屈服于现实,选择忘却;世钧也在名利的诱惑与亲情的要挟下选择了妥协。其实如果只是简单的看这些故事情节也不会觉得惊艳,错过了爱情的男女主角太多了,被背叛的女主人公太多了,凭什么沈世钧和顾曼桢不能厮守我们就会觉得痛心?当故事的女主人公遭遇亲情爱情双重背叛,当人物的命运怎么都跳不出那个旧社会的牢笼,当已经抓在手上的幸福从指缝间溜走而作者还在用朴实平淡的语气跟我们讲故事的时候,浓浓的悲伤感就极强烈的向我袭来,狠狠地撞击着我渴求圆满结局的心。是的,在我看来,与现在的一些言情小说相比,《半生缘》最大的特点在于不添加刻意渲染悲伤的句子或段落,它只是在跟你讲述一个故事,至于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否悲情全然在乎你的感觉,而不是作者在文中给你一个答案。张爱玲是上帝,操控着《半生缘》中所有人物的命运,却不带半点私心。其实,这也是小说写作最难做到的一点吧——要进入故事中,又不能陷在故事中。
悲剧就是将人性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张爱玲用最朴实的语言做到了,她毁了曼桢的未来,毁了世钧的追求,毁了他们的爱情。于是,《半生缘》深入人心。看这本书,我知道了一种写作技巧,今后也想努力的去做到。
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不同的读者眼中,《半生缘》悲情结局的缔造者是不一致的。有人觉得是曼璐太自私导致的结果,有人说是因为祝鸿才太无耻,有人如我一样觉得悲剧的促成与沈世钧的胆怯脱不了干系,甚至还有人觉得曼桢也难辞其咎,并且还有人会说这是时代的产物。不管是因为什么,结局都已经注定,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管你当初如何甜蜜,管你曾经有多珍惜,这只有半生的缘分都已经到期了。你说,这半生缘对于男女主人公来说,到底是应庆幸曾经有过呢?还是后悔一起走过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于我而言,若只半生有缘,我宁一生无分。
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摩擦多数都源于误会,曼桢与世钧之间就是有了太多的误会与巧合才会渐行渐远。曼璐也因为最初就误会了曼桢,才会一错再错。如果可以,如果你想要的不只是半生,就请多给身边的人一些信任,守住你的一生一世。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6篇)
假期我读了詹姆斯的作品《出卖笑的孩子》。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讲述了一个出卖笑的故事:乐观爱笑的男孩蒂姆,自小母亲去世,继母常常虐待他。不幸亲爸也离开了他,那以后和一个怪老头做了一笔交易: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来了蒂姆的笑,虽然变的很富有,但他尝到了失去笑的痛苦。他几经周折,费尽心思,努力斗争,最终要回了出卖了的笑。
文章中多次描述到蒂姆那天真的笑,那发自肺腑的笑,那种坚强的笑。虽然生活中有种。种不幸,但蒂姆十分乐观,仍是个快活爱笑的孩子,格子先生正是看中了他的到最终总会打个嗝的,带着坚强的笑。所以与他签订了这份神秘的和同。
以后,蒂姆开始变成了富翁,成了一个十分有钱的人。钱让蒂姆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变化,他的家不再住在整天散发着兰芹,胡椒,和茴香气味的窄胡同里,而是搬到了繁华地段,他虽然不再受到继母和哥哥的欺负,但他简直成了继母赚钱的工具,仅仅工具而以。他的钱全部都要交给继母,他一分也拿不到手,他后悔极了。
渐渐的,蒂姆感觉到了笑对他来说是多么的中要。他为了一些自我并不需要的东西,而把最宝贵的东西——属于他的坚强天真的,能让自我无比快活的笑给出卖掉了。他用多少荣华富贵也比不了的笑,换来了一个如此虚荣的世界。
书中常提到:“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笑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啊。笑是我们独占的财富,这种财富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没有了笑,世界将会变的单调起来,没有了笑,就没有了一切,生活将变的平淡无味,再也没有了开心与兴奋,全部都是悲伤。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7篇)
名著是闪闪发光、耀眼夺目的璀璨明珠;名著是境界高远、令人回味的天籁之音;名著是经久不衰、薪火相传的岁月经典。而《战争与和平》就是这三句话的诠释。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俄法战争的背景下,一个个青年人为了爱情、为了事业、为了祖国而拼搏奋斗的故事。同时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令人回味无穷、啧啧称赞。
愚蠢之徒——罗斯托夫
尼古拉·罗斯托夫本来每年会有一万卢布的收入,生活也很富足。但由于受了多洛霍夫的迷惑而错入赌局,仅仅一个半小时后,这位赌徒便输掉了整整四万三千卢布。这笔钱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罗斯托夫的遭遇让我明白:有些事情,走错了一步,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我们要擦亮眼睛,拒绝诱惑。罗斯托夫的愚蠢令世人唾弃。
勇敢之人——彼埃尔
在波罗金诺会战中,彼埃尔所在的一个团负责牵制敌人,为掩护其他部队调整战略部署争取时间。突然,一名杀红了眼的法国士兵挥舞着战刀向彼埃尔冲了过来。在这生死关头,彼埃尔奋力反击。一场殊死搏斗后,彼埃尔胜利了。彼埃尔的事迹让我明白:在危险与困难面前,只有勇敢能战胜一切。彼埃尔的勇敢令世人钦佩。
顽强之人——安德烈
安德烈所在的部队是后备部队。在一次次的失败后,死亡和悲伤一直笼罩着这支部队。突然,一颗流弹在安德烈身旁炸响,他一下子跌倒在地,医生赶忙过来给他治疗。当他醒来的时候,部队已经走了,而他的伤口也发炎了,但他强打精神,强撑着到达了一个村子。安德烈的顽强让我明白:我们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而不是让他来支配我们,我们要同命运搏斗。安德烈的顽强令世人折服。
朋友们,快拿起书读一读吧,让我们一起品味其中的哲理,领悟人生的真谛吧!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8篇)
今天,我捧着刚刚才读完的一本叫《儿童文学》的书,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其中一片《靠山吃山》打动了我的心。
这篇文章是写了在大兴安岭的冬天,哥哥和弟弟去野地里捡粪搂 柴火,那时候狂风大作,一个旋风接这一个旋风,拧着劲,嘶叫着向南卷去。白草弯腰抖动,尘土在半空中飘飞,脸像万把尖刀刮,哥哥手上有一道道血口子,像小孩嘴咧着。但是哥哥和弟弟坚持捡了满满一车柴 ,等到去吃干粮的时候,发现被驴偷吃光了,仅仅剩点渣渣。但是哥哥看看年幼的弟弟,忍住飢饿和寒冷,让给了年幼的弟弟。读到这里我被感动了,被哥哥对弟弟真诚的爱感动了。
我不由地想起爸爸、妈妈、老师、同学给我不同的爱,我被这么多爱包围着,我一定以好的成绩回报他们。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9篇)
妈妈给我定了一本《儿童文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第一篇是“非洲红”,主要讲的是,作者种了一盆非洲红,后来,他搬家了,由于盆景太多,所以大部分植物都送人了,只留下了他最喜欢的植物,其中就有非洲红。其他植物的生命力都很强,只有非洲红的生命力很弱,作者担心他会受到伤害,于是把它装进纸箱运输。新房装好后,他把非洲红忘了,一个星期后他想起了这件事,他连忙打开纸箱,发现非洲红已经枯萎了,作者很伤心。他想,他用自己的细心害了一颗植物的生命,真可惜。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件事,劝他说:“你不要灰心,我们再养养看,说不定会有奇迹出现呢”。作者听了妻子的话,觉得有道理,于是,他连忙给植物浇水,施肥,几天后,奇迹真的出现了,非洲红果然长出了嫩嫩的叶子,作者开心极了。
这篇文章告诉我,作者是一个很有同情心的人,也告诉我,非洲红的生命力及顽强。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10篇)
自元末明初,有许多才华横溢,博览群书的才人纷纷开始挥毫作画、作文。而最让人欣慰的文章《三国演义》独领风骚,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东汉末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彻底地动摇了东汉王朝的统治,中国进入了一个群雄争霸的时代。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艺术地再现了这一段历史画卷。作家罗贯中用他那如椎的大笔,描绘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争,塑造了众多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骁勇善战的关羽,张飞,一身是胆的赵子龙,还有曹操、孙权、刘备等人。正因如此,《三国演义》成了我国古代灿烂文化的一颗明珠。
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400个人物的历史小说《三国演义》,以浩瀚篇章,深入描绘了从汉末群雄割据到三国归晋的历史画卷,其中,细致生动地展现了魏蜀吴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政治的斗争。以绝不相同的方式写下自己独特的一页,并由此将三国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展现在读者面前。
其中,最让我惊叹的是《三英战吕布》的故事:只见张飞环眼圆睁,虎须倒竖,黑脸上一片杀气,手握丈八蛇矛,十分威风。吕布和张飞大战50回合不分胜负,关羽见张飞久战不下,拍马上前,舞起青龙偃月刀,和张飞一起夹攻吕布。吕布的确有些本领,面对张飞、关羽二位猛将,毫无惧色。刘备心中焦急,也掣起雌雄双股剑,纵马上前助战,厮杀成一团,几种兵器叮叮当当,火星飞溅。渐渐地,吕布招架不住了,他举起方天画戟向刘备迎面虚刺过去,刘备急忙躲闪,露出一个缺口,吕布猛地冲了出去,逃出了刘、关、张的包围。
来吧同学们!读读《三国演义》那气势磅礴的文章,记记那脍炙人口的故事。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11篇)
我最近在读曹文轩先生的《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少年呆呆的在稻田前守望。
细米,本来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子,和其他所有乡村里的孩子一样,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然而随着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的到来,这个叫梅纹的女子,改变了他的生活。
天空与月亮,就像一块蓝色的绸子展开了,露出了一面镜子,这就是梅纹和细米登上芦苇丛中的了望塔,看到大自然神秘而美丽的景色,细米生来便有一种发现自然中美的天赋,淘气而又腼腆,瘦小而又胆大,充满了想像力,更有自己的主见。我相信细米的不少非凡举动一定会引起读者的兴趣的,如他惩罚小七子,如他骑发疯的大白牛,如他为了梅纹而去偷考试卷子,但最让我倾心的是他用一把小刀在满世界刻下的图象,还有他在竹林背后的高墙上创造的一幅巨大的“壁画”。这就是细米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他的“精神之美”所在。而对应的,梅纹能够以她的不同于乡间的,女子独有的敏锐的感觉,来开发引导细米。其实细米一直在偷偷的喜欢着梅纹,梅纹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孩,细米的妈妈总是百般地保护她,不让她干粗活,因为梅纹很瘦小,怕她会累坏了的。当知女青们要干活时,妈妈和细米都会来帮忙,令别人很羡慕。妈妈怕梅纹累着,特地让细米的爸爸,也就是校长,给梅纹当老师,这样梅纹就不用去干粗活了。梅纹当了老师后,经常和孩子们玩跳格子······那些孩子都很快乐。
有一次,梅纹突然知道他爸爸妈妈去世了,赶紧回到城里去看,细米天天盼望着梅纹回来。过了好几天,梅纹终于回来了,细米高兴极啦,但梅纹却面黄肌瘦,我想一定是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吧。细米的妈妈看了很心疼。如果梅纹受到了什么困难,细米一定会奋不顾身得来帮助她。
这就是细米,这是一个十分勇敢又害羞的男子孩。
文学作品读后感(第12篇)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我被主人公在大海里的种种奇遇深深地吸引了,它让我对神奇的海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本书主要讲了法国生物学家阿伦纳斯受邀参加追捕“独角鲸”,不幸落水,掉在了“独角鲸”的背上,发现这是一艘潜水艇——鹦鹉螺号,于是他带着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内德·兰德随着尼摩船长开始了九个月的海底旅行……想要知道这本书里别的故事,就请你自己来看这本书吧。
这本书很引人注目,因为这本书的每一章结尾都会给人们留下一个悬念,让人越看越想往下看,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果是怎么样的。不知不觉,书中的很多知识就悄悄地进入了你的脑海,因为文中不止一次的提到很多海洋动物的知识。比如,在《一颗价值百万的珍珠》一文中,写出了珍珠是如何形成和分类的……
它的内容一波三折,跌宕起伏,随时会给你以紧张感,让你的眉头时而紧锁,时而松弛。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但是书里的知识让我觉得它更是一部科普小说。我想把它推荐给还没来得及读它的人们,因为它太值得一读了,你会从书中学到很多海洋知识的。
赶快行动吧。